注:1、水价执行文件《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县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及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濉政办秘〔2018〕167号);
2、代收污水处理费执行文件《关于调整濉溪县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濉发改价格〔2017〕5号);
3、水资源费执行文件《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濉政办〔2015〕31号);
4、根据濉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试行)(濉政办秘〔2019〕71号文件规定,城市居民(包括暂住户)垃圾处理费由濉溪县自来水公司代收,收费标准为3元/户(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
5、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淮政〔2023〕13号)文件要求,制造业企业用水水价为3.0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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